法律解答: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辞退员工,需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未签合同本身违法。辞退员工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双倍工资是对未签合同的惩罚性赔偿,经济补偿是对辞退员工的合理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能证明辞退合法以及未签合同的时间跨度。实务建议:员工应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被受理后等待仲裁庭安排、参加庭审、等待裁决结果。若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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