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杨律师:以专业与经验捍卫当事人权益在江西上饶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吴小杨。他自2010年起执业于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现为高级合伙人律师。吴小杨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他兼具法律与多领域专业资格,持有医学检验师及价格鉴证师证书,还曾担任上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信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及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他长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过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业至今累计承办诉讼与非诉案件千余件,具备扎实的实务经验与综合纠纷处理能力。其执业证号为1361**********585,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新经济数字广场1栋6楼,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他还被上饶市广信区司法局评为“优秀青年律师”。 民间借贷纠纷:完备证据助力债权实现在吴小杨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在这起案件里,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出借大额款项,被告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却未能按期还款。吴小杨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围绕借贷关系的成立、担保物权的有效设立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进行了系统性举证与论证。他提交了经双方签署的借款合同、对应借款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抵押确认函、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款项支付凭证以及律师费支付凭证等系列证据,完整证明了借贷合意真实、借款已实际交付、抵押权依法设立等核心事实。由于被告缺席诉讼,法院依法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采纳。关于利息主张,虽然合同约定利率较高,但吴律师尊重司法裁量权,法院最终依法将逾期利率调整至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对于抵押权,因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登记,吴律师主张原告就抵押物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获得法院支持。关于律师费,依据合同明确约定及实际支付凭证,主张由违约方承担,同样获法院采纳。这起案件的胜诉,凸显了完备的合同文件、规范的担保手续以及清晰的资金流转证据对于确保债权实现的决定性作用。 票据追索权纠纷:精准把握规则维护权益还有一起租赁合同中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也充分展现了吴小杨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作为持票人,因被告背书转让的多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依法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被告则抗辩称原告未履行真实交易对价、部分票据起诉时未到期、未依法完成提示付款等,主张不应承担票据责任。吴小杨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进行了系统性举证与论证。他提交《租赁合同》及票据背书记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及票据合法流转事实;针对部分票据提示付款早于到期日的情形,依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技术特性,主张期前提示付款行为在系统中持续有效,到期后产生法定提示付款效力;对于诉讼期间方才到期的票据,结合案件因管辖移送导致审理过程延宕的实际情况,主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应在同一诉讼中合并处理。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吴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已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提示付款义务,且票据均因承兑人拒绝付款而未能兑付,背书人应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全部票据款项及自到期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在票据纠纷中准确把握电子票据操作规则、灵活运用诉讼策略的重要性。吴小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和担当,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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