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1.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2. 满一年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3. 满一年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务建议:1. 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2.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3.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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