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是指工会依法设立或参与设立的,主要面向职工开展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同时,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工会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所属企业,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并切实为职工服务;职工有权享受工会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关键构成要件:企业须由工会设立或参与设立,且以服务职工为主要目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工会企业设立的相关文件、服务职工的记录等。寻求帮助:可向当地总工会咨询了解关于工会所属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政策。法律程序:若对工会企业有疑问或纠纷,可先与工会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相应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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