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受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核心分析:首先,劳动者需证明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是因工作原因受伤,这是关键构成要件。若老板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其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享有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老板有支付赔偿的义务。实务建议:先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