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租户一般情况下不行使业主的权利,但在一定范围内可享有部分权益。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户基于租赁合同享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但房屋的所有权相关权利如处分权、重大修缮决定权等仍归业主。核心分析: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对房屋整体的处分、重大决策等具有主导权。租户依据租赁合同取得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以满足自身居住或经营等需求。关键在于区分所有权与承租权,明确各自权利边界。实务建议:如果租户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可收集房屋损坏照片、维修记录等证据。先与业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若涉及纠纷,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通过协商、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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