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若新厂地址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到新厂工作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没有赔偿。2008年1月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因搬迁导致员工通勤距离大幅增加,给员工造成重大不便,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一定补偿。2. 若新厂地址超出本市行政区域,员工可以拒绝前往,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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