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1.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劳动者离职时知道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此时就开始计算时效。2.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劳动者向单位索要工资,单位承诺支付,时效就中断。3.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超过仲裁时效,可能会影响劳动者通过仲裁维护权益,但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可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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