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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昱律师:17年执业为医疗纠纷患方维权

2026.04.09医疗纠纷5人浏览

戴昱律师执业17年,就职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他凭借专业知识成功代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帮助产妇获赔63万。本文将介绍其个人信息、案例详情及法律解读,展现他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资深律师戴昱简介
戴昱律师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服务地区为成都,现就职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他身兼多职,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丰富的执业经历和专业的身份,使他在医疗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

典型案例:医院评估不足致胎儿死亡案
产妇周某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定期产检。2019年10月22日超声检查显示胎儿头围及双顶径测值大,12月28日产妇入院待产,初步诊断有多项情况,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然而产程中出现问题,胎儿肩难产,最终经抢救宣布死产。产妇认为其女是出生后死亡并要求赔偿,但医院认为是死产,双方协商无果,产妇委托戴昱律师代理此案。在戴律师建议下,产妇同意尸检,乐山市某医院出具《病理解剖报告》,认定死因是窒息死亡。

律师代理过程与成果
戴昱律师仔细研究产妇病历,查阅医学文献并咨询专家,认为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他代理产妇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戴律师参加鉴定听证会,从医学和法律角度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明确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庭审中,戴律师据理力争,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责任,赔偿63万余元。医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解读与启示
本案争议焦点是产妇之女是死胎还是出生后死亡,这关系到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依据《民法典》,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若出生后死亡,则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患方可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金,所以尸检很重要。在医疗纠纷中,部分医院未向家属释明相关规定,患者家属也常因传统观念忽视鉴定,导致维权困难。本案中,戴昱律师及时向产妇释明封存病历和尸检的重要性,帮助其明确死因,为索赔提供依据。戴昱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保护了患方权益,避免了医患矛盾升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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