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甲委托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谷光辉律师维权。谷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界定诉求、组织证据、反驳抗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乙赔偿原告各项损失829135元,为原告争取到合理赔偿。在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专业律师的介入往往能为当事人带来公正的结果。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谷光辉律师,拥有18年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处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基本情况如何?这是一起因被告对原告的分娩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儿出生后死亡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甲委托谷光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2022年10月原告高XX(化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定期产检,2023年5月14日入住被告下辖医院,5月15日患儿出生后重度窒息,经抢救无效于5月19日死亡。经鉴定,患儿符合娩出时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律师如何发挥核心履职作用?谷光辉律师全程主导本案维权流程,为原告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一是精准界定诉讼主张与事实依据,结合患儿诊疗经过、死亡结果及医方诊疗瑕疵,明确提出要求被告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核心诉求,并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调整责任比例主张,清晰界定赔偿范围。二是全面组织证据提交与司法鉴定推进,指导原告整理并提交关键证据,配合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为胜诉奠定核心证据基础。三是庭审中针对性反驳与权益维护,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逐一回应,推动法院采纳原告关于核心赔偿项目的主张。四是依托法律规定明确责任与赔偿,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被告应承担的过错责任,精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双方诉求与抗辩理由是什么?原告甲的核心诉讼请求在审理中调整为:判令被告乙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按55%责任比例赔付;判令被告乙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乙对治疗经过及患儿死亡事实无异议,同意司法鉴定意见,但主张部分医疗费用应剔除,误工费等不属于赔付范围,交通费按每天30元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以20000元为宜,同意按45%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如何审理与判决?法院认为宁波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予以采信,认定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患儿死亡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确定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于赔偿项目与金额,法院核定医疗费33557.37元全额认定,死亡赔偿金按法定标准计算为1499940元,丧葬费64412.50元、交通费360元,误工费等因缺乏法律依据或已包含在医疗费中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认定30000元。总赔偿金额合计829135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829135元,驳回原告甲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谷光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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