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昱律师,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17年,擅长医疗纠纷。凭借扎实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担任多家机构法律顾问。本文介绍其代理的两起医疗纠纷案例,展现其在维护患方权益方面的专业表现。资深律师戴昱: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守护者戴昱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他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以及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多年来,戴昱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还担任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医事法律风险控制管理实操经验。案例一:医院评估不足致胎儿死亡,代理患方获赔63万产妇周某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定期产检。2019年12月28日入院待产,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但产程中出现肩难产,最终胎儿死亡。产妇认为胎儿是出生后死亡,医院则认为是死产,双方协商无果。产妇委托戴昱律师代理此案。戴昱律师建议产妇进行尸检,乐山市某医院出具《病理解剖报告》,认定胎儿死于窒息。戴律师反复研究病历、查阅资料、咨询专家,认为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他代理产妇起诉,法院委托鉴定,戴律师在鉴定听证会上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责任,赔偿63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此案例中,双方争议焦点是胎儿是死胎还是出生后死亡,这关系到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戴昱律师及时向产妇释明封存病历和尸检的重要性,为后续维权提供了依据,最大程度保护了患方权益。案例二:37岁患者术后死亡,院方未控感染赔偿90余万2021年12月,患者因“肛门部疼痛3天”到某院治疗,行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肛瘘切除术。术后22小时患者出现严重症状,转院后最终去世。经鉴定,患者死因是术后继发感染病变。院方在手术中未充分清洗脓腔、术后引流不充分、未按规范换药,对患者症状未重视,延误了感染的早期识别和处理。鉴定意见认为,患者病情特点和院方感染控制不力共同导致死亡,医院承担同等-主要原因力。法院酌定院方承担大部分责任,赔偿90余万元。戴昱律师指出,患者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应提交证据,一般通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院方责任。而尸检是否为必经程序需分情况讨论,患方应结合病历和死亡诊断慎重对待。戴昱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纠纷领域为患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患方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医疗纠纷的合理解决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