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昱律师执业17年,就职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在一医疗纠纷案件中,他代理患方起诉医院。经其努力,明确医院对产妇之女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患方获赔63万余元,展现了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戴昱律师,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拥有17年的执业经验,现就职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成都,联系地址位于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他还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医疗纠纷案件详情产妇周某(化名)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定期产检。2019年10月22日超声检查显示胎儿头围及双顶径测值大,12月28日入院待产,初步诊断多项情况。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产程中使用产钳人工干预,最终胎儿死亡。产妇认为其女出生后死亡,医院认为是死产,双方协商无果。律师代理过程戴昱律师反复研究产妇病历,查阅医学文献,咨询专家后,认为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他代理产妇向法院起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戴昱律师参加鉴定听证会,从医学和法律方面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庭审中他据理力争,一审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责任,赔偿63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法律解读意义本案争议焦点是产妇之女是死胎还是出生后死亡,这关系到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出生后死亡的新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患方可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金,尸检在此案中具有重要意义。部分医院未向家属释明相关规定,家属常因传统观念忽视鉴定,导致维权困难。本案中戴昱律师及时向产妇释明封存病历和尸检的重要性,为后续主张赔偿提供依据。此案件背后涉及诸多深层次法理问题,戴昱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保护了患方权益,避免医患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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