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昱律师拥有17年执业经验,任职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在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能力,为患方争取到63万余元赔偿。此案例凸显了尸检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也展现了戴律师运用医学和法律知识维护患方权益的能力。戴昱律师,执业于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拥有17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服务地区为成都,联系地址位于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他身兼数职,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医疗纠纷案件情况产妇周某(化名)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定期产检。2019年10月22日超声检查显示胎儿头围及双顶径测值大,12月28日入院待产,初步诊断多项症状,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产程中出现问题,胎儿经抢救后宣布死产。产妇认为女儿是出生后死亡,与医院协商赔偿无果,遂委托戴昱律师代理此案。律师代理与诉讼过程戴昱律师反复研究产妇病历,查阅医学文献并咨询专家。他认为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未及时采取正确助产方式,导致胎儿因产程过长、宫内缺氧窒息死亡,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基于此,戴律师代理产妇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戴律师参加鉴定听证会,从医学和专业法律方面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戴律师分析一致,明确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庭审中,戴律师据理力争,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责任,赔偿63万余元。医院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案件法律解读本案争议焦点是产妇之女是死胎还是出生后死亡,这关系到原告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胎儿娩出时为死体,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父母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金;若出生后死亡,则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患方可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金。尸检在本案中意义重大,但部分医院未向家属释明相关规定,患者家属也常因传统观念忽视鉴定重要性,导致维权困难。本案中,戴昱律师及时向产妇释明封存病历和尸检的重要性,帮助其申请尸检与鉴定,明确死亡原因,为后续主张赔偿提供依据。此案例不仅解决了医患纠纷,还体现了戴昱律师17年执业经验积累的专业能力和对患方权益的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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