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解答: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3. 核心分析: 工伤认定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在此种情况下存在特殊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初步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可能是工伤。 用人单位处于否定立场,若其不认为是工伤,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反驳职工的主张。这是为了平衡双方举证能力,保护劳动者权益。 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职工的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如事故发生时职工不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等。4. 实务建议: 职工一方应积极收集能证明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事故现场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 用人单位需提供事故发生时职工非因工作原因的证据,如监控视频、其他在场人员证言等。 若双方对工伤认定有争议,可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举证责任,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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