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认定的行政确认行为。作出决定后生效,确定职工工伤权益。权利义务:职工获得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权益;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责任。关键要件:需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实务建议:职工或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书后,要仔细核对内容是否准确。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议一般在60日内提出,提起诉讼一般在6个月内提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按法律程序向相应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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