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鉴定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核心分析:首先,员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这期间应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公司有义务支付工资。关键在于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确定。在此期间,员工无需提供劳动,公司需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员工的权利是获得相应工资,义务是按要求配合工伤认定等程序。公司的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权利是在合理范围内对工伤情况进行核实等。实务建议:员工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并留存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及相应赔偿,仲裁流程包括提交申请、等待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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