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范围涵盖多方面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核心分析:适用主体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这些争议涉及到劳动者基本权益和劳动关系运行各环节。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及是否符合列举的争议类型。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相关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仲裁庭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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