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怀孕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若单位违法不续签,需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首先,怀孕员工受法律特殊保护,合同到期应顺延。单位不续签构成违法解除。计算赔偿金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此基础上二倍赔偿。关键在于确认员工确实处于孕期等特殊时期,以及单位是否存在违法不续签行为。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医院产检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孕期事实的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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