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遵守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关键构成要件:如连续工作满十年、满足特定改制条件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协商签订: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依法续订:符合续订条件时,按规定操作。若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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