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重庆代伟律师,他执业15年,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领域。文中讲述其经办的两起典型案例,一是职工就餐途中受伤工伤认定案,二是工伤十级伤残维权案,展现其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专业律师代伟简介代伟律师来自重庆,在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年限达15年,执业证号为15001201110555810。他本科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法专业,拥有学士学位。代伟律师不仅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担任着中共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党委纪检委员等众多职务,服务地区为重庆,联系地址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金融城3号T3栋25楼,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领域。职工就餐途中工伤认定案在职工就餐途中在电梯口被瓷砖砸伤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诉讼纠纷中,代伟律师作为第三人某科技公司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原告崔某某(化名)系某科技公司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在办公楼栋电梯口等待电梯准备就餐时被瓷砖砸伤左足。事后崔某某申请工伤认定,代伟律师在工伤认定阶段就提交不应认定工伤的专业代理意见并获社保行政部门认可,社保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崔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各方主张不一。原告认为受伤时间属工作时间,地点属工作区域,受伤系工作原因应认定工伤;被告社保行政部门认为原告就餐时间是下班休息时间,受伤地点非法定工作场所,不应认定工伤;代伟律师代表第三人主张原告受伤不在工作时间,地点非工作场所,就餐系个人自主行为,不应认定工伤。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受伤在中午休息时段,社保行政部门程序合法。最终法院采纳代伟律师一方主张,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案例启示我们,工伤认定需严格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大核心要件。工伤十级伤残维权案刘某某(化名)在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作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委托代伟律师代理仲裁。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工资计算标准、停工留薪期时长、赔偿项目及金额、劳动关系认定等方面。代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针对争议焦点制定精准代理策略。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代伟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向刘某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49933.44元,驳回部分无事实法律依据的请求。此案是典型的建筑行业工伤十级伤残维权案件,代伟律师凭借丰富经验,为劳动者争取到近15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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