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重庆代伟律师,他执业15年,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领域。文中分享了他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一是职工就餐途中受伤工伤认定案,二是工伤十级伤残维权案,展现了他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代理能力,其执业证号为15001201110555810。专业背景深厚的代伟律师代伟律师来自重庆,就职于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5001201110555810。他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法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代伟律师身兼多职,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担任中共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党委纪检委员等众多职务,服务地区为重庆,联系地址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嘴金融城3号T3栋25楼,擅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领域。职工就餐途中受伤工伤认定案在职工就餐途中在电梯口被瓷砖砸伤的案件中,原告崔某某(化名)系某科技公司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某日中午,崔某某在办公楼栋电梯口等待电梯准备就餐时,被墙上掉落的瓷砖砸伤左足。事后崔某某申请工伤认定,代伟律师在工伤认定阶段就接受某科技公司委托介入。原告主张受伤时间属于工作时间,受伤地点属于工作区域或工作延伸区域,受伤系因工作原因,应当认定为工伤。被告社保行政部门则认为原告吃午饭时间是下班休息时间,受伤地点不属于法定工作场所,不符合工伤认定规定。代伟律师代表第三人主张,原告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受伤地点也不属于工作场所或其合理延伸,就餐系个人自主行为,不应认定为工伤。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工作实行弹性制度,受伤在中午休息时段,社保行政部门程序合法。最终法院认为原告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相关规定,采纳了代伟律师的主张,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案件也给我们启示,工伤认定需严格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大核心要件。工伤十级伤残维权案刘某某(化名)在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工作,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4月,刘某某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且为十级伤残。因与公司就工伤保险待遇等无法达成一致,刘某某委托代伟律师代理此案申请仲裁。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工资计算标准、停工留薪期时长、赔偿项目及金额、劳动关系认定等方面。代伟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针对争议焦点制定精准代理策略。如针对工资标准,举证银行流水反驳不合理主张;依据相关目录主张法定停工留薪期;梳理赔偿项目法定计算依据等。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代伟律师大部分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向刘某某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49933.44元,驳回部分无事实法律依据的请求。此案体现了代伟律师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的能力,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应履行的义务。代伟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和劳动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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