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涵盖多方面。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属于经济补偿金范畴。工作年限也至关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下解除合同,劳动者还可主张额外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旨在保障劳动者因合同解除后的基本生活及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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