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简介刘凯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安财经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他是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建设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拥有9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4201810037381。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嘉兴,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海宁市宏达大厦A座4楼。刘凯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等领域,在法律界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刑事辩护之盗窃案2022年,海宁某食品公司驾驶员陈某某(化名)趁仓库管理人员不备,多次窃取乳制品并销售给海宁某奶制品超市。该超市经营者陈某(化名)、叶某(化名)因此涉案。海宁市公安局以盗窃罪将陈某某、陈某、叶某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对陈某、叶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陈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服公安机关所定罪名,前往海宁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咨询,随后委托刘凯律师作为辩护人。刘凯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将罪名确定为盗窃罪有失公允,陈某与陈某某事先并无串谋,不成立共同犯罪,应确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从主观恶性来看,陈某“明知是盗窃所得”只停留在可能阶段,其经营的超市本身是食品公司客户,陈某某销售的低价牛奶也可能是积分兑换的零散牛奶。此外,陈某某盗窃数额不大且已超额退赔,陈某、叶某非法获利小,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刘凯律师的意见,将陈某涉嫌的罪名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对陈某、叶某决定不起诉。刘凯律师还预判叶某不会被起诉,建议其不委托律师,结果与预判一致。刑事辩护之伤害案2025年7月,王某某(化名)在海宁尖山某公司因排队卸货问题与窦某(化名)发生肢体冲突,王某某用拳头将窦某打伤,经鉴定窦某损伤达到轻伤二级。王某某被拘留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刘凯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在侦查阶段,刘凯律师、王某某及其家属与窦某及其律师就赔偿谅解问题进行谈判。刘凯律师向窦某晓以利害,指出即使不能证明王某某构成正当防卫,也能证明窦某存在过错,且王某某有自首情节,至少可缓刑。窦某相信了刘律师的观点,放弃高额赔偿,只要求王某某赔偿三万五千元,愿意出具谅解书。刘凯律师认为,窦某动手在先,王某某还手但存在追打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但能证明窦某有过错;王某某明知被害人报警留在现场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有这两点,王某某至少可缓刑,若取得谅解,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结果与律师预判相符。刘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等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嘉兴地区遇到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寻求刘凯律师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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