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保安被判违法,二审维持原判赔付五万余元在职场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一家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保安,最终却被判违法,二审维持原判并赔偿54316元。 案件详情被上诉人游某于2016年2月19日入职上诉人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即A公司),担任保安一职,月平均工资为4714.21元。2023年8月底,A公司因安保工作整体外包,决定撤销保安岗位。8月31日,A公司召集包括游某在内的保安人员开会,告知他们可以选择调岗或离职,但对于调岗后的具体岗位和待遇却未作任何说明。9月4日,游某前往A公司人事经理处,明确表示“离职不做”,并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然而,人事经理却要求游某签署承诺书,放弃主张经济补偿金,遭到游某拒绝,双方未能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同日,A公司终止了游某的社会保险,并于次日将其信息从打卡机中移除,致使游某无法正常打卡上班。9月8日,A公司通过短信联系游某,要求次日面谈,游某未予回复。9月14日,A公司便向游某发送短信,以其旷工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仲裁与一审游某认为A公司此举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委托浙江宝道律师事务所杜加乐律师代理维权。在律师的指导下,游某向绍兴市柯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6800元及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2206.9元。柯桥区劳动仲裁委经过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A公司支付游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2799.15元、202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517.22元,合计54316.37元。A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须支付上述款项。一审法院经详细审理,认定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于2024年作出一审判决,判令A公司支付游某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1517.22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2799.15元。 二审终审A公司依旧不服一审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了被上诉人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确实违法。A公司必须向游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2799.15元及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1517.22元,两项合计54316.37元。案件受理费也由A公司负担。最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A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 案件总结本案历时近一年,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等多个环节。在杜加乐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游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律师通过扎实地梳理证据、精准地适用法律以及有力地庭审辩论,成功推翻了用人单位所谓“旷工”的借口,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全额赔偿。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也为广大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借鉴。劳动者在面对类似的劳动纠纷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上,务必依法依规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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