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年限达16年。他专注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领域十五年,办案风格“三快三准”,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工伤赔偿永不“陪葬”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2019年作业时高空坠落,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22年法院依《工伤保险条例》判公司一次性支付15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共202万元。2022年12月朱某(化名)死亡,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14.8万元。在办案过程中,公司提交原判决、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已获赔偿远未覆盖实际支出。法院归纳争议为一次性待遇是否因死亡而停止,随后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当庭宣判,驳回诉请,诉讼费免收。此案例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断保1个月,赔偿近4万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2025年1月作业时被垮塌砖块砸伤左足,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与郑某(化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部分待遇,但社保中心以“受伤时单位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遂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该笔补助金。办案过程中,郑某(化名)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核定郑某(化名)工资低于社平60%,依法按4403元/月计发9个月,当庭宣判并送达。本案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欠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基金可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消防未验收,酒店先开张A消防分包公司2020年承接某消防工程,2021年2月交付后酒店即投入使用。2024年1月双方结算确认总价345万元,已付255万元,余款90万元(含5%质保金)被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为由拖欠。分包遂诉请支付本金及违约金。分包提交合同、结算单、酒店开业评价截图,证明已投入使用;总包提交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抗辩验收不合格。法院现场核实酒店已营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确认合同未约定政府审计,质保期已满,尾款支付条件成就,当庭宣判并送达。本案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破解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示范;亦提醒发包方:擅自使用前须完成质量把关,否则风险自担。追索劳动报酬案:公司玩“空壳”躲债唐某(化名)因被拖欠6万元工资,2020年拿到胜诉判决,公司却“零财产”终本。2025年唐某(化名)发现该公司5名股东认缴500万元、实缴0元,且出资期限早已届满,遂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郑后选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书面申请追加,提交终本裁定、出资明细。法院听证,股东未举出已出资证据,合议庭当日裁定支持申请,并告知15日内可提异议之诉。“认缴≠免缴”,公司无财产时,股东到期未出资的“面纱”可被一键刺破。本案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样板:查认缴、拉流水、写追加,三步拿回血汗钱。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曾代理过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搜集了被告大量的款项转账流水,最后成功获得执行;经历了四五年的一个劳动报酬案件,未执行到案款,后他申请追加了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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