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后,竞业协议一般仍具效力。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旨在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权益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只要竞业协议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比如双方自愿签订、约定合理的竞业限制期限和经济补偿等,那么即便劳动者被公司解雇,协议依然有效。当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能影响竞业协议的效力。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经劳动者催告后仍不支付,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协议。或者竞业协议约定的期限、范围等明显不合理,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调整或解除协议。此外,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其签订竞业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被认定为可撤销或无效。总之,被公司解雇不必然导致竞业协议无效,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其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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