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欺诈手段辞职一般是无效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欺诈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同意其辞职,该辞职行为存在瑕疵。用人单位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辞职行为无效。一旦辞职行为被确认无效,劳动关系的解除状态将被恢复,双方需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各自义务。比如,劳动者虚构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骗取辞职批准,用人单位发现后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总之,欺诈手段下的辞职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产生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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