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有以下特点。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还需依法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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