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工作两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赔偿金应为2×2×5000 = 20000元。员工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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