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与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单位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单位需支付两个月的二倍工资。此外,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自身应得的赔偿得到落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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