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有潜在风险,在此期间解除合同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为单位付出的结果,应给予保障。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时间治疗恢复,此时解除合同不利于其康复。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性劳动者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考虑到临近退休再就业困难,给予稳定工作保障。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之,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确保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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