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一般不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行政确认行为。其流程如下:1. 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而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劳动争议,如因工伤待遇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通常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若双方就工伤赔偿等事宜产生争议,才会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所以工伤认定本身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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