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合同的补偿情况如下:1.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2.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补偿标准同协商一致解除。3.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同样按工作年限计算。4. 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上述协商一致解除的例子,违法解除则需支付15000×2 = 30000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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