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房数租的情况下,确定承租人一般按以下规则:1. 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比如,甲将房屋先后租给乙、丙、丁,乙最先实际入住,那么乙优先承租。2. 均未合法占有,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若乙、丙、丁都未实际入住,但丙办理了登记备案,丙有优先承租权。3. 若既未合法占有,也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优先。即乙、丙、丁都没实际入住且未备案,甲与乙签订合同时间最早,乙优先。4. 如果数份租赁合同均符合上述情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承租人。5.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