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6月1日,到9月1日仍未交房,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还未交房,购房者就可退房。2.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获购房者同意,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规划设计,购房者有权退房。3.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经核验确实存在问题,购房者可要求退房。4.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要求退房。5.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面积误差导致购房者实际购买的房屋价值与合同约定价值相差较大,购房者有权退房。6. 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一年以上仍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购房者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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