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可与单位协商索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决定应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2. 协商不成,职工可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前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单位提供工伤认定书。3. 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交付工伤认定书。仲裁裁决生效后,若单位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 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提供工伤认定书。通过这些途径,保障自身获取工伤认定书的权益,以便后续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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