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保密协议通常是合法的。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次,签订保密协议有利于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重要信息,防止员工泄露给竞争对手,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市场竞争力。再者,只要保密协议的内容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一般应当遵守协议约定。当然,如果员工认为保密协议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与公司协商修改完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的同时,履行应尽的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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