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与公司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公司改正,及时签订合同。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依法履行义务。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再者,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如工资发放不及时、福利待遇受损等,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此外,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总之,劳动者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公司承担应尽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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