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员工被辞退后,一般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若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等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也可申请。超过时效申请仲裁,可能会因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而承担不利后果,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其仲裁请求。因此,员工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规定时效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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