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补偿金标准“2N”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正常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但如果是被迫离职且符合“2N”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2×15000 = 30000元。适用“2N”的常见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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