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0天内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多项赔偿。首先,可要求单位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用,以保障自身社保权益的完整性。其次,若因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赔偿该部分损失。再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单位承担应尽的法律责任,保障自身社保权益及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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