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那么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例如,协议明确约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时间、经济补偿等条款,双方签字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协议可能无效或可撤销。一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约定的解除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或劳动者可解除的情形。二是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三是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若对劳动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一方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请求确认协议效力,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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