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两地离婚可采取以下方式: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及分居等情况,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