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看双方父母出资的性质:如果是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比如只赠与男方或女方,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 然后确定分割方式: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比如一方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在分割时可适当予以考虑。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根据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如果出资比例相差较大,在分割时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价值进行合理分配。例如一方父母出资 80%,另一方父母出资 20%,那么在分割房屋价值时,可按照此比例进行相应分配。分割方式可以是实物分割,即双方各得房屋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变价分割,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还可以是作价补偿,由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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