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夫妻离婚时先提出一方并不必然存在损失。婚姻关系解除涉及诸多方面,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原则,不会因谁先提出离婚而对其不利。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实际贡献、财产来源等进行合理划分。子女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而非谁先提出离婚。先提出方若能提供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抚养条件,如稳定住所、良好教育资源等,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具优势。先提出离婚可能在心理和情感上承受较大压力,但这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损失。婚姻破裂双方都可能经历痛苦,重要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妥善处理各项事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在财产清查、抚养权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先提出方积极主动应对,准确提供财产线索、清晰阐述抚养优势等,有助于在离婚进程中达成更有利的结果,而非因先提出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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