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一般情况:如果安置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是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特定身份关系而取得,比如因房屋拆迁安置获得,那么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2. 特殊情况:若安置费明确是对夫妻一方个人的补偿,比如因一方个人房屋被征收而给予其个人的安置补偿,且有明确证据证明仅与该方相关,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个人房产被征收,安置协议明确该安置费仅针对其个人房产的征收补偿,此安置费就属于个人财产。3. 区分标准:关键在于判断安置费与夫妻双方的关联性以及取得时间。若与夫妻双方身份相关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多为共同财产;若仅针对一方特定权益的补偿且有明确指向,可能为个人财产。所以,要确定安置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其取得背景、与夫妻双方的关系等因素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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