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分割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1. 婚前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在二婚之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婚后共同购买:若房产是在二婚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即双方各得一半产权。比如双方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房产,离婚时就应按此原则处理。3. 一方出资但登记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 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 房产增值部分: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增值部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二婚夫妻分割房产要依据房产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产权登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以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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