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权利义务员工有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构成要件需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实务建议员工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证据材料。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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