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撤诉后,一般情况下,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但如果存在新情况、新理由,比如出现了新的财产线索、对方有严重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等,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可以随时重新起诉。当事人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新情况、新理由的存在,以便法院能全面审查案件,作出公正的裁决。总之,撤诉后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合理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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