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遵循一定原则。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则归该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一方是否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这些情况下该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同时,也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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